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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个全国助残日主题发布: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
来源:惠耳助听器 日期:2026-04-25

  今年5月17日,我们将迎来第三十六个全国助残日,此次助残日主题为“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


  为积极响应助残日号召,惠耳听力1900余家机构全面行动,全力投身“助残月”主题公益活动。我们将聚焦听障残疾群体的实际需求,提供优质、专业的公益服务与助听产品,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传递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怀与担当。


      后续惠耳听力“助残月”公益活动相关详情将陆续发布,敬请大家持续关注。与我们一同见证这份温暖与力量,携手助力听障群体更好地聆听生活!

  助残日主题官方原文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助残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7日是第三十六个全国助残日,主题是“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国助残日各项工作,大力弘扬“平等、融合、共享”的价值理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全国助残日工作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开创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广大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当前,基于残疾的歧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仍需全社会共同推进。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新征程上,要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今年全国助残日聚焦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凝聚广大残疾人团结奋进力量,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积极贡献。2026年适逢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通过20周年,精心组织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是展示我国尊重和保障残疾人权利、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的良好契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全国助残日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针对侵害残疾人权益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不断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关爱帮扶和权益保障,推动“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开好局起好步,团结引领、支持帮助残疾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广泛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本部门职能分工统筹谋划好“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织密扎牢残疾人权益保障网。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面向公共交通、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等公共场所、设施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相关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推动为残疾人提供更多规范化、人性化服务和特殊关爱,防止僵化、机械执行政策。持续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通过网络和全媒体普法、送法上门、残疾人集中场所普法、专门协会普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主流媒体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新媒体平台,针对各类残疾人特点,以残疾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宣传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策划举办一批示范性宣传教育活动,推出一批有传播力、影响力的宣传教育品牌,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
  三、聚焦重点领域抓实残疾人权益保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易发生侵害残疾人权益的重点领域和残疾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助力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利用全国助残日契机集中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月活动,宣传解读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残疾人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导各地核验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年审数据信息,打击强迫劳动等侵犯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深入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配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执法检查,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强化标准引领,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优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深化政务类网站和手机APP无障碍改造,持续提升残疾人数字素养,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深入推进残疾人信访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将残疾人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深入宣传持有残疾人证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宣传各地便利残疾人办证和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履职尽责、热心服务残疾人的评定医生和残疾人工作者典型事迹。聚焦残疾未成年人、残疾妇女、残疾老年人、残疾青年、残疾职工等重点群体,提升精准化精细化关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全国助残日各项工作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围绕主题开展宣传教育、走访慰问、关爱帮扶、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形成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工作合力。要把全国助残日期间各项活动与持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有效衔接、紧密结合,推动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有关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力戒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2026年4月21日今年5月17日,我们将迎来第三十六个全国助残日,此次助残日主题为“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
  为积极响应助残日号召,惠耳听力1900余家机构全面行动,全力投身“助残月”主题公益活动。我们将聚焦听障残疾群体的实际需求,提供优质、专业的公益服务与助听产品,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传递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怀与担当。

  后续惠耳听力“助残月”公益活动相关详情将陆续发布,敬请大家持续关注。与我们一同见证这份温暖与力量,携手助力听障群体更好地聆听生活!


  助残日主题官方原文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助残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7日是第三十六个全国助残日,主题是“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国助残日各项工作,大力弘扬“平等、融合、共享”的价值理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全国助残日工作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开创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广大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当前,基于残疾的歧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仍需全社会共同推进。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新征程上,要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今年全国助残日聚焦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凝聚广大残疾人团结奋进力量,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积极贡献。2026年适逢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通过20周年,精心组织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是展示我国尊重和保障残疾人权利、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的良好契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全国助残日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针对侵害残疾人权益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不断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关爱帮扶和权益保障,推动“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开好局起好步,团结引领、支持帮助残疾人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广泛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本部门职能分工统筹谋划好“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织密扎牢残疾人权益保障网。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面向公共交通、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等公共场所、设施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相关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推动为残疾人提供更多规范化、人性化服务和特殊关爱,防止僵化、机械执行政策。持续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通过网络和全媒体普法、送法上门、残疾人集中场所普法、专门协会普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主流媒体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新媒体平台,针对各类残疾人特点,以残疾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宣传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策划举办一批示范性宣传教育活动,推出一批有传播力、影响力的宣传教育品牌,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
  三、聚焦重点领域抓实残疾人权益保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易发生侵害残疾人权益的重点领域和残疾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助力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利用全国助残日契机集中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月活动,宣传解读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残疾人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导各地核验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年审数据信息,打击强迫劳动等侵犯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深入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配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执法检查,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强化标准引领,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优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深化政务类网站和手机APP无障碍改造,持续提升残疾人数字素养,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深入推进残疾人信访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将残疾人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深入宣传持有残疾人证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宣传各地便利残疾人办证和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履职尽责、热心服务残疾人的评定医生和残疾人工作者典型事迹。聚焦残疾未成年人、残疾妇女、残疾老年人、残疾青年、残疾职工等重点群体,提升精准化精细化关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全国助残日各项工作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围绕主题开展宣传教育、走访慰问、关爱帮扶、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形成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工作合力。要把全国助残日期间各项活动与持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有效衔接、紧密结合,推动各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有关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力戒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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